

根据《中国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》第十一条、、《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》(公安部33号令)第十二条、、《公安部关于对与国际联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进行备案工作的通知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(通知)公通字【1996】8号的相关规定:
互联单位、、接入单位、、、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的法人和其他组织(包括跨省、、、自治区、、、直辖市联网的单位和所属的分支机构),,,应当自网络正式联通之日起三十日内,,,到所在地的省、、自治区、、、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指定的受理机关办理备案手续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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操作步骤
1. 进入,,单击用户登录。。。

2. 进入公安部“互联网+政务服务”平台页面后,,单击注册。。。。如果您已经有互联网站安全管理服务平台的账号,,可以输入用户名和密码直接登录。。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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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)根据页面提示填写注册信息,,并单击下一步。。

2)扫码下载APP,,下载完成后用APP完成扫码认证

3)注册成功后页面会自动跳转至登录界面,,,输入用户名和密码,,,向右滑动滑块填充拼图后,,单击登录。。。在实名认证步骤再次完成APP扫码认证。。。。扫码认证完成后页面自动跳转至全国互联网安全管理服务平台页面(说明您已注册成功)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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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关联旧账号对话框中完成相关配置项设置后,,,,单击确认完成旧账号绑定操作,,,,把之前的主体信息同步过来。。。。

4)单击申请主体,,在提示对话框中完成填写说明信息阅读后单击确认。。。

5)在新增主体页面,,您需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开办主体性质,,,,且完成其他配置项设置后,,,单击提交审核。。。

当您选择开办主体性质为个人时,,,需填写开办者信息后,,,,单击提交审核。。。。
当您选择开办主体性质为单位时,,,,需选择主办单位性质,,,填写主办单位信息和负责人信息,,,,并单击提交审核。。。